华发股份总支、华发物业总支,各支部:
市国资委党委最近发文,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同时加快发展党员工作的进度,进一步改善企业党员队伍结构。近年来,我集团党委属下各总支、支部在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面是有显著成绩的,但是各单位之间工作并不平衡,个别单位还存在未能及时确定培养对象、讨论吸收新党员,党员发展工作的计划性不强等种种薄弱环节。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规定,结合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和我集团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各支部(总支)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对提出入党书面申请的人员,支委会要及时讨论,指定一名支委与其谈话,并确定一名党员为培养联系人,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培养联系人应主动与申请人进行谈话,宣传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及时确定为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并报集团党委备案。
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后,符合党员条件的,各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三、预备党员预备期内,支部、总支应委派人员进行谈话、教育,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预备期满时,各支部(总支)要听取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并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凡延期转正的,支部应向上级党组织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
四、要注意加强发展一线基层员工入党,对于工作表现好、政治素质高的同志要尽早确定为培养对象。为基层党组织培养坚实的后备力量。
五、明确重点,积极吸收各方面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对于公司业务骨干,各支部(总支)要主动联系,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有针对性地消除有关思想障碍;特别对于中层以上的党外领导干部,各支委会要做专题讨论,制订发展计划,指定专人联系,并报集团党委备案。
特此通知。
中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