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芳报道:《珠海经济特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已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记者近日从市市政和林业局获悉,根据我市建设工作方案,近期(至2017年)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32公里,远期(2018—2020年)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将达到100公里,构建初具规模的综合管廊体系。
根据条例规定,由市市政和林业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据市市政和林业局燃气与地下管线科科长张帆介绍,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并把它列为建设国际宜居城市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2015年4月,国家住建部在我市举办了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培训班,横琴新区综合管廊作为重点参观的样板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2015年我市组织修编了《珠海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4-2020)》,印发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珠海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5年修订),确定珠海近远期综合管廊的建设规模如下:近期(至2017年)结合综合管廊的布局原则以及我市各片区的开发建设时序,主要在科教城、南湾城区、横琴新区、香洲城区以及西部中心城区进行建设,近期建设综合管廊总长度约32公里;远期(2018-2020年)结合各片区的需求,继续推进综合管廊的建设,构建初具规模的综合管廊体系,2018-2020年我市计划建设37公里综合管廊,规划期末我市综合管廊总长将达到100公里;远景(2021-2030年)我市各个片区均建设综合管廊,2021-2030年计划建设117公里综合管廊,至2030年我市综合管廊总长度将达到200公里,各个片区形成既相对独立又不乏联系的综合管廊系统(上述各规划期综合管廊建设规模均不包括与各级市政道路同步建设的缆线管廊)。据悉,西部中心城区首期4.5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已于去年12月30日正式开工建设,今年全市将开工建设25公里综合管廊,计划2017年建成。
张帆表示,为推进综合管廊投资、建设、运营良性循环发展,将进一步完善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在政府的统筹协调下,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综合管廊,现阶段由市政府授权给华发集团组织成立的广东中冶华发公共综合管廊有限公司,具体承担全市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根据规划及建设计划,按区域分别开展管廊建设、经营、管理工作。同时督促管廊运营单位、管线单位分别做好综合管廊及入廊管线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管廊运行安全。
(本文刊于《珠海特区报》1月13日)